个人简介
李盛楠律师曾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评审工作,审理商标复审、无效等疑难案件数千余件,先后认定“宝马”、“新世界”、“华帝”、“喜之郎”等数十余件中国驰名商标,并均获得人民法院的司法支持。审理案件敢于创新在法条适用规则内探索新方向,为“南方航空”最终争得字号权的保护,也曾办理“聚德华天”等一系列老字号疑难商标的确权案件。在诉讼方面,多次代表行政机关参与北京高级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法院的庭审,具备丰富的庭审辩论经验。
在执业期间,李盛楠律师专注解决复杂商标的权属纠纷,代理商标行政诉讼及侵权诉讼等。服务客户包括顺丰集团、小米科技、中国政法大学、红日药业、旷视科技、韩国春雨等国内外知名企业。
相关业绩
- 代理中国政法大学与“法大”商标维权案件,行政诉讼获两审胜诉,列为商标局指导案例
- 代理小米科技公司无效宣告行政诉讼案件,认定“小米”驰名商标并获得胜诉
- 代理韩国春雨公司无效宣告行政诉讼案件,认定涉外权利人享有著作权并获得胜诉
- 代理顺丰集团“同城急送”系列核心业务商标的驳回复审案件,成功获得商标注册
- 代理天津红日药业集团及子公司商标民事侵权案件,成功抗辩为委托人减损数百万元
- 代理内蒙古呼白酒业公司系列商标异议、无效案件,获得行政胜诉裁定
主要著述
- 《商标侵权行为中的商标性使用》,发表于《青苗法学论丛》,2023年
执业资格
- 中国律师执业资格
- 中级经济师、知识产权师
教育背景
- 中国政法大学,知识产权法学硕士(在读)
- 北京工商大学,法学学士
- 北京工商大学,管理学学士
工作经历
- 北京若山律师事务所,律师
-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,律师
-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,审查员
工作语言
中文、英文